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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8章 打得像个猪头
 那时候只怕我们都早已经作古了,还谈什么征服印度?陛下,以臣之见,还是四个字,烧杀劫掠,烧光他们的房子,杀得他们胆战心惊,劫走他们的粮食,掠走他们的女人孩子,末将倒要看看。他们拿什么跟我们帝国抗衡?”

 “陛下不可。”吴用失道“若按李将军所说,只怕会适得其反,引起印度人更烈的反抗,必然会造成印度人和我华夏族的世仇,以后既便靠武力征服了,也难以治理呀。”

 我呼了口气,实在是没有兴趣再听两人辩论下去,没好气地说道:“那就这样吧,先治理好缅州等地的印度人,暂停对印度人的征服战争,那等酷热恶劣之地,征服了也不要!

 留着孔雀王朝让我们的新兵有个地方练练兵也是不错的选择。”“陛下英明。”林冲附和道“臣也觉得帝国的疆域太大了除了增加治理的难度之外,并没有太大的好处,尤其是像印度这样拥有源远长文明的种族,更是不利于长治久安!

 不过臣以为保持给印度人的压力,延缓印度人发展的速度,让他们永远落在华夏族后面,消除印度人对华夏族的威胁倒是必须的。”“恩,那西边的战事呢?”我将目光投向关胜。接着问道“法兰西帝国有没有发动新的攻势?”

 “回陛下,法兰西帝国并没有发动新的攻势,帝国和法兰西以里海为界,双方各屯兵近百万,谁也没有足够的能力突破对方的防线。”关胜恭敬地答道“不过臣以为,法兰西帝国国力不如我天朝帝国,如果再对峙下去。

 最先不支的肯定是法兰西帝国,届时我军可以趁法兰西帝国后力不济时发起反攻,趁胜攻入欧洲。”帝国行政总长应伯爵失声道:“那要耗到什么时候?一年?十年?还是一百年?”

 “这个…”关胜皱着眉头,思忖片刻后答道“臣也难以断言,不过以帝国的国力计算,支撑一支百万大军于里海驻防,支撑五十年应该不在话下。”

 “那法兰西帝国亦是疆域广大,国力强盛,这场战争怕是旷持久,没有赢家啊。”应伯爵叹息道“陛下,以臣看来,不如且罢兵休战,没有胜算的仗,不打也罢了。”我喟叹一声道:“要是有坦克就好了,法国人的暂壕根本不值一提,唉…”

 “坦克!那是什么?”众人惊疑地望着我。我耸了耸肩,知道解释不清,便随口说道:“坦克是一种十分厉害的武器,能够轻易地摧毁法国人的防线,可惜我也忘记了该怎么制造。

 要不然,便能将法国人打得落花水了…”“陛下,你是怎么知道坦克这玩意的?”应伯爵有些惊异地望着我道“莫非你从哪本厉害之极的古书上看到过?还是在梦里的天书上看来的?”

 “话。”我没好气地瞪了伯爵一眼,说道“什么古书天书,古代的人能想出坦克?天上难道真可能有神仙?尽说话!”应伯爵向我耸了耸肩。

 我呵了一口气,说道:“就按总长大人说的办吧,跟法国人议和,这仗不要打了。好了,还有什么事情没有?没有的话我可要走了。”

 诸位大臣纷纷耸肩道:“臣等恭送陛下。”我潇洒地挥了挥衣袖,身轻松地向着皇宫后院而来,皇宫后院,我的女人们正其乐融融,嬉闹成一团…(全书完)***外篇,和武松称兄道弟***

 我看到武松的时候,这厮正趾高气扬地坐在虎皮椅上,八个虎背熊的猎户抬着他招摇过市,笑得那才叫个,不过不得不承认,这厮长的真的很帅,也很有气势。

 看着他虬结的肱二头肌,大概给他千百斤的担子,他也能轻松挑起。当时我就跟自己说:武松这样的男人,要么你让他去死,要么就让他做你的兄弟。

 老实说,这真是一道难题,就像钱和女人同时摆在你面前而你偏偏又只能选一样,真的很难选择,因为这两个选择都很有吸引力。

 让武松去死…我自然知道武松是必然要死的,而且他死了还有个显而易见的好处,那就是将来跟我争潘金莲的男人里会少一个强而有力的对手,其实,我心底有个秘密一直不曾告诉别人。

 潘金莲一直都是我最喜欢的女人,每晚睡觉之前都须看过她的体漫画才能睡得着,和许多女人上或者上草坪的时候,脑子里想的也尽是潘金莲白花花的大腿,翘的股,还有她腮边的那粒痣,真的很人…

 尽管,我从来没有真的见过她,但她活在我的灵魂深处。曾经有一天,我这样跟自己说,我想我这辈子定是为潘金莲而活着的,我的生活中她的影子无处不在,从我开始懂得男女之事起便有了对她的幻想。

 没有潘金莲就不会有二十一世纪的西门十三,更不会北宋政和年间的西门庆。所以,为了潘金莲,我必须干掉武松,因为这家伙也跟潘金莲关系暧昧。

 而且他还是武大的兄弟,潘金莲的小叔子,又年轻又有的是力气,对潘金莲这样的妇有着致命的惑力,但让武松做我的兄弟同样吸引人。

 我前面说过,武松这人和我一样没有文化,也爱打架喝酒玩女人,不过有一点他不如我,我比他聪明。看看他壮发达的四肢大家就能猜到他是什么样的人。

 所以,武松这样的人最好骗,请他喝酒诳丽院,再给他几两银子零花,他便会对你言听计从,除了他自己你让他干掉谁他便会干掉谁!潘金莲的第一任男人张大户和第二任男人武大都是这样间接地死在我的手里。

 我正难以抉择的时候,武松腾地从虎皮椅上跳了下来,像拎小一样拎起要四名强壮猎户才抬得动的吊晴白额大虫,一步便跨完了县衙的台阶,像阵风一样刮了进去,再也看不到了。

 我无趣地数着眼前攒动的人头,一颗两颗三颗,四颗五颗六颗…结果武松出来的时候,我正好数到第三百零八颗,偶数!

 老天替我做了抉择,与武松做兄弟。要和武松做兄弟,对于我这样的聪明人来说,真是太简单了。我当时只是将一锭银子事先扔在武松的脚下,然后上去拍了拍他的肩膀:“嗨,你的银子掉了。”

 武松回头骂了一句:“贼厮鸟,作耍二爷?”但他马上就不骂了,眼睛里开始冒出绿光来,因为他发现了脚下的那锭银子,就这样,我和武松真的做了兄弟,勾肩搭背去丽院喝酒。

 武松的酒量真的很惊人,居然将丽院搀了水的劣质老酒喝了个光,末了抹抹嘴踢了我一脚,说了一句:“痛快,生受你了。”

 我就笑着回踢了他一脚,骂道:“都是兄弟,客气个鸟。”这厮就上来勾住我肩膀扯着嗓子开始唱:“我们是兄弟,我们是兄弟,我们是最好的兄弟…有酒一起喝,有女人一起上…呃…”然后这家伙开始在丽院的大厅里疯狗似地闹将起来。

 还打翻了几桌酒席。有个长得膘肥体壮的关西大汉看不惯武松的嚣张,要将武松赶将出去,结果反而被武松揍了一顿,打得像个猪头,估计他老娘都不见得再认得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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