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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锦袍少年微微抬了抬下巴,目光苛刻地打量了费明兰一番,见她身姿秾纤合度,五官秀丽精美,明明是娇柔美少女,却因为目光中的坚定沉稳,而让人不由暗自警醒,肃然起敬。

 少年扭头看了看青年,暗暗点了点头,第一印象,此女绝不简单,不是那种空有其貌的花瓶,或者媚俗美人。

 青年微笑道:“也是在下出手莽撞,不小心伤了令兄。”

 费明兰尴尬笑笑“想必是没有大碍的,如果能让他受些教训也是好的。”

 少年却道:“咱们明人不说暗话,费小姐,令兄对我们无礼,就算告到衙门里也是我们有理。这次我们之所以跟来,一是为了顺道取『素心如雪』,其次是想让令兄对我们有个代。”

 费明兰大为惊讶,不由秀眉微挑,问:“您就是『素心如雪』的买家?”

 少年下巴微扬,骄傲回答:“嗯?不行吗?”

 费明兰忙笑道:“那真是小女子有眼不识泰山了,您是我们费家的贵客,怠慢了。立夏,快上好茶,就泡前些日子刚得的狮峰明前茶吧!”

 立夏应了,快步而无声息地出去准备。

 青年微微扬,笑道:“这下我们可真是沾光了,西湖龙井以狮峰最佳,而明前茶更是贵如金,小姐大方。”

 费明兰微笑道:“与贵客相比,这点茶不值一提。”

 西湖龙井产于西湖西南的狮峰、龙井、云栖、梅家坞和虎跑村一带,故有“狮、龙、云、梅、虎”五个品类。

 世人一般以为龙井产的龙井茶最正宗地道,其实最珍贵最美味的龙井茶产于狮峰山,这也是“狮、龙、云、梅、虎”狮字排在最前的原因。

 狮峰明前茶每年的产量有限,基本上都做了御用的贡品,民间千金一两都难买得到。

 费明兰之所以能用这极品茶叶待客,却是沾了费家“皇商”的光。

 商人虽然地位低下,处于末,但是“皇商”毕竟不同。这世间最尊贵的存在莫过于天子,天子所属的皇族自然是人间第一等,但凡能沐浴到一点点“皇恩”的,都能与众不同,犬升天。

 皇商“皇”之一字在前,就连普通的官吏都得小心对待,不敢轻易得罪。皇商之家因为日常经手的大宗买卖都是进贡的御用制品,但凡手指里漏下一点什么,他们平时日常所用也能沾沾光,感受一下“御用之品”的高级享受是什么滋味。

 这是独属于皇商的特权,是皇帝都默许的。

 当然,皇商也不敢嚣张,他们当然会把最极品的物品进贡,自己所用的怎么都得要降一个等次,如果他们敢说自家和皇帝用同样的东西,那真是给几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就算如此,皇商之家见识、使用、品尝过的好东西,也确实比普通官吏之家要好的多。

 “皇商”二字,简单明了,可附带的价值,才是费明兰所看重与不舍得放弃的最根本所在。

 现在费家孤儿寡母的,如果再丢了“皇商”资格,偌大家产真的就只能任人宰割侵,父亲一辈子的心血都会付诸东了。

 立夏为客人敬上了狮峰明前茶,然后悄声退步到一边,静立着伺候,行动举止间大方得体,一看就训练有素,教养良好。

 由下仆而观主人,便可得知一二。

 青衣布袍的青年面带微笑,目光却谨肃,冷眼旁观着费家的一切。

 费明德好男,第一印象就极差。

 费家主母胆小怯懦,柔弱可怜,这种女人没有主见,很难自己支撑起后宅,更别提支撑一个家族。

 而在路上听到的费明蕙订婚事件起始经过,更是让青年皱眉,怎么看都觉得费家有愧皇商名号,做起事来毫无教养,有失体统,七八糟。

 这种人家,怎堪良配?

 这种糟糕的心情,一直到亲眼见到费明兰,才略微有了改观。

 费忠贵的口碑不错,费明兰如果得了他的亲自教养,得了他的衣钵,或许还有可为之处?

 或许青年的目光太过审慎苛刻了,费明兰感觉到了异样,心底微微诧异,既害羞,又有点不悦。

 就算他是美男子,也不能如此盯着一个女子瞧个没完吧?

 又不是相亲!

 她在一边陪坐下,喝了口茶水,强作镇静地问道:“还不知客人贵姓大名?”

 紫锦袍少年道:“在下原四。他嘛,是我的三哥。”

 费明兰点点头“原来是原三公子和四公子。”

 她面上平静依旧,可是在听到“原”字时,心头却卜通卜通巨跳。

 难道是当今第一世家,那个传说中的“原家”?

 他们出手阔绰,用五万两银子买一盆花,他们衣着珍贵罕见,气质华贵难言,这种种迹象无不证明着费明兰所猜测的一点不假。

 说起来,原家的主母也姓郑,和费明兰的母亲同出郑氏一族,只是原家主母乃郑氏的嫡系贵小姐,和当今太后乃同胞亲姊妹,费家主母却不过是郑氏旁系远堂亲而已,家境只是小盎,和嫡系郑氏的太后娘家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费忠贵以微末商人之身,能娶到出身郑氏旁系的费郑氏,算是幸运,但并非不可思议。倒是他之后用尽镑种巴结方式孝敬郑氏嫡系,得到了皇商资格,才算是真正沾了郑家的光。

 原三,原四,难道就是原家嫡系的三公子和四公子?

 费明兰的心怦怦跳,又举起细瓷茶杯抿了口茶水,纤细修长的手指却不由得捏紧了杯下的小托盘。

 就在这时,一直昏睡的费明德醒了。他呻了一声,扭头就看到青衣青年正身姿端正地坐在窗下,姿态优雅地品茗,容颜无瑕,气质如玉,春日的午后微光轻轻洒落在他身上,如同为他镀了一层光晕,如梦似幻。

 费明德不由呢喃道:“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辉光。悦怿若九,磬折似秋霜。盼发姿媚,言笑吐芬芳。携手等爱,宿昔同衣裳…”

 他的声音并不算小,内室的几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费明兰不由得想翻白眼,她一直觉得自己的哥哥很有问题,今天才知道何止是有问题,根本是脑袋不正常!

 原四──原平之却笑嘻嘻地对三哥一抬下巴,说:“其实这呆子眼光很不错嘛,弃我不顾,居然一眼就看出三哥才是真正的美人,慧眼啊,慧眼!”

 青年瞪了他一眼,原平之却依然笑嘻嘻的,看起来心情很愉快。

 以往原平之身边的人都夸奖原家四公子好相貌,是第一等,其实在他眼里,他的三哥原治之比他俊秀多了,只是原治之太会隐藏自己,平常不是青衣就是蓝袍,素淡得恼人,白白浪费了天赐的容颜。

 这时费明德的丫鬟熬了药,胆战心惊地端着进来,先向费明兰屈膝施礼,喊了声:“大小姐。”

 费明兰点了点头,走到费明德的前,吩咐洗砚把他扶坐起来,背后垫上靠枕,方对丫鬟道:“喂少爷喝药吧,小心别烫着。”

 她又转头对费明德道:“哥哥,感觉好些了吗?”

 费明德看看嫡妹,再看看前伺候的婢仆,才恍然明白自己当前的状况,略有点羞赧地对妹妹笑了笑“无碍的。”

 费明德的生母是费郑氏最漂亮的陪嫁侍女,他和庶妹的外貌都肖似生母,也是极为俊美,再加上他长年在室内读书,少晒阳光,皮肤白皙,更显得眉目如画,十足的江南清秀斯文书生模样。

 他的外形颇佳,这也是原平之他们受了调戏之后却没有太过发怒的原因,否则按照原平之的少爷脾气,费明德不死也重伤了。

 费明兰道:“那就先把药喝了吧。”

 虽然兄长看起来无恙,但是毕竟昏了一会儿,大夫也开了药,还是喝了放心点。

 费明德先扭头看了看原治之和原平之,对他们笑笑,才接过丫鬟手中温热的药碗,一饮而尽。

 丫鬟又急忙递上换口味的果脯,却被他一手推开,转而又对原治之笑,说:“我不爱吃这些小孩子的玩意儿。”

 原平之噗哧笑了出来,对小丫鬟招招手“他不吃,我吃。”

 小丫鬟看向费明兰,费明兰笑道:“这是家母亲手腌制的果脯,如若公子不嫌弃,就请尝尝吧。”

 原平之尝了一枚腌制的冰糖紫苏梅,赞道:“嗯嗯,不错,很口。”

 “您若是喜欢,家里还有不少,可送您一些。”费明兰发现原四公子虽然外表华丽,形似纨袴,实则喜怒皆形于,而且喜食甜食,明明还一副小孩子性格,十分可爱,于是她悄悄吩咐了立,一会儿记得多送些各种果脯让原四公子带回去享用。

 她母亲亲手腌制的果脯,都是挑选当季新鲜水果,佣人再精心挑捡,没有一枚坏果子,用料讲究,腌制过程也细致耐心,这样的吃食送出去,费明兰很放心。

 傍达官贵人送礼非常讲究,一般不会送吃食,万一吃坏了肚子,吃出个什么好歹,不是送礼之人能担待得起的。

 费明兰敢赠送吃食,倒让原治之多看了她两眼,这名女子确实胆大敢为,难怪养盆兰花也能卖出天价。

 原平之吃了两枚梅子,便用丫鬟递上的温热手帕擦了手,看向费明兰,说起了正事“兰花花期短暂,不知道『素心如雪』快马加鞭送到京城,是否还来得及赏花?”

 费明兰皱了皱眉,兰花花期一般在十天左右,如果培育得好,或许能多开两天,那也已经是极限。“素心如雪”开花已经七天,从余姚到金陵,如果一路走官道,昼夜不停,或许还能赶得及。

 她点了点头“如果途中不停歇,换马不换人,应该还能预留一两天花期。”

 原平之“嗯”了一声,用手捏了捏自己的下巴,然后站起身道:“那事不宜迟,咱们现在就去交接吧,我要亲自带花回京!”

 余姚县客栈,甲字一号房。

 原平之懒洋洋地歪在榻上,看着桌子上的那盆兰花,啧啧称奇:“当初听说有人培植出了荷瓣素心兰,荷素兰虽然希罕,但并非仅见,我还不以为奇,如今见了才知真有如此巧夺天工之名兰。”

 原治之坐在桌旁的靠背椅上,同样欣赏着桌子上的“素心如雪”,点点头,道:“也难怪她以此为傲,培植出如此名品,三分心血,七分运气。”

 这并非是说费明兰没有费心血,而是赞叹她命格好,走时运。

 但凡培育过名品珍宝的人都明白,那些不世出的稀世珍宝,真的只能靠运气获得,努力和心血只是基本功而已。

 有人可能花费一辈子心血,也未必能培植出一盆极品兰花。

 素心如雪,恰如其名。

 这是一盆由四株荷瓣兰的苗木组成的兰花盆景,其中两株开了花,而且居然同样都是花开并蒂,也就是一梗双花,而最稀奇的是这四朵花都是素心,纯净如洗,洁白如雪。

 兰花与蕙花的最大区别,就是兰花是一梗一朵花,蕙花却是一梗多花,一般都有六七朵不定。

 物以稀为贵,兰花一梗一花,香味却又比蕙花悠远幽沁,清雅含蓄,素有“香祖”、“国香”、“王者香”、“天下第一香”的极品美誉,所以真正懂兰爱兰的人,从来不会把兰、蕙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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