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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的手里

 不舍不弃

 来到我的怀里

 或者

 让我住进你心里

 默然相爱

 寂静欢喜

 六世达赖•<仓央嘉措情诗>

 周又铃生平第一次的倒追史,注定是坎坷艰难的,而且成功率还在不断的下修中。

 因为她想要得到的男人叫江明绍,一个天之骄子型的大少爷,从来就是被长辈宠着疼着、师长朋友惯着顺着、女人讨好着追着,活了二十年,可说是没过过一天不顺心的日子。

 他的长相是帅哥里的上品,他的家世虽然还比不上那些底蕴深厚了好几代的世家豪门,但也算是一富豪了。这样的条件,就算成宅在家里,也有一大堆人想尽办法要来跟他做朋友——尤其是女

 自然,周又铃就不可能轻易将江明绍手到擒来。

 周又铃当然是个美人,家世也不错,可这样条件的女孩,围在江明绍身边的多得是,相较之下,她没有那么独一无二,自然无法教他另眼相看。

 所以周又铃有点不耐烦了。她觉得花在江明绍身上的时间太多了,而进展却太少,这起了她不服输的心态,就算自己并不觉得江明绍有多么值得追求,但追不到总是个糟糕的记录,她的字典里容不下“失败”这两个字。

 江明绍从来没有主动来找她,而当她去找他时,他也不拒绝,甚至还会为她把身边的女伴打发走,算是给了她较多的尊重,但这样远远不够!

 她绝对无法接受生平第一次追男人,却落得如此下场。

 他不在意她,他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左拥右抱而不在乎她知道,他看着她的眼神与其他女人无二致,他一点也不觉得她特别!

 不过是众多贴上来的女人里的一个罢了!他眼底淡淡写着这样的字眼。

 如果她现在就放手,周又铃相信他不必花一个月就能彻底忘掉她!就如同他那个已经回美国继续学业的混血儿大美女前女友,他将大美女送上飞机,给个醉死人的吻别,送个名贵的礼物,然后,不带一点依依不舍地,再也没联络了。

 这男人,对女人真狠,因为他被宠坏了,在女人的奉承里,他就是个国王,他拥有后宫三千,至少在他年老衰到需要用钱买女人缘之前,他有好长的一段岁月,只消藉着出色的外表就能尝遍天下美

 周又铃对于感情这一块涉猎得还不深,虽然从国中起就一直有人给她写情书、表达爱意,但她从来也没有放在心上,在遇见江明绍之前,她还真没有看得上眼的男人,于是全心放在玩乐或对父母耍叛逆上,对那些仰慕者理也不理,再不就当哥儿们看待。

 以旁人的眼光来看,这周又铃与江明绍对待他们不在意的仰慕者都是一样的轻慢,不过这种轻慢若是被用在自己身上,那还真是难以忍受得要命。

 至少周又铃愈来愈不甘心、愈来愈火大,觉得那江明绍这样一个脑袋空空的草包,凭什么敢不将她放在眼内?

 于是,在这一天,当江明绍被她以十通电话狂call过来时,她是想对他发火的!包决定发火完之后,严正要求他将身边的女人结清干净。但她没想到,向来维持着表面彬彬有礼的江大少,竟也决定受够了她,才会顺利地被她狂call电话、紧迫盯人的动作给招来,因为他要正式宣布周又铃被他剔除在女朋友名单里,彻底做个了结。

 他们约见的地方是T大商圈一间很受学生式简餐店,对于这种平价的庶民美食,江大少一向很少接触,也不怎么感兴趣,但周又铃却喜欢得紧,她反而讨厌高级餐厅那种惺惺作态的用餐环境——虽然她也算是经常出入了。每当两人出门约会,周又铃都强势地领着江大少跑各种平价的场所,江大少偶尔会觉得不错,但从来没有说过下次再来。这也让周又铃深感不,觉得自己费尽心思安排约会,让他大开眼界,他竟然一点也不感动。

 周又铃带着肚子的怨气而来,心中转了无数个念头,都是想让江明绍知道她不是好惹的,而她也绝对是他人生中最特别的那个女人,他不该将她等闲待之。然而,当她看到江明绍今天特别绅士的表情时,一颗焦躁的心像是突然被泼了好大一盆冷水,忘了本来想对他做些什么,只敏锐地知道,当江大少脸上出现这种表情时,通常是他单方面宣布两人到此为止的时候!

 她看过他要求别个女人别再出现时的模样,而且看过好几次。围在他身边的女人非常多,他也不反对有这样的福,但总有一些品不佳或蛮横纠的女会令他感到厌烦,于是他会以客套假笑的面貌,无情地说出驱逐的话。然后转身而去,再不回头。

 江大少是个很受宠的男人,于是他总是任到我行我素,一点也不会对人客气的。而当他虚伪而客气时,就是表示彻底划清界限了。

 今天,他给周又铃就是这种感觉——他是来分手的!

 不!怎么可以!

 于是,今天摊牌似的用餐气氛,一下子变了,江明绍很绅士,除了客套地问她“食物好不好吃”、“我这咖哩也不错”这样没营养的话之外,没有抱怨、没有大放厥词;而周又铃的表现也不同以往,她很恭顺、很安静,除了随时给他一抹甜如的微笑外,没有半分张扬。

 心知肚明,各怀鬼胎。

 周又铃脑子想着要如何让江明绍今天完全无法将“分手”两字说出;而江明绍倒显得轻松很多,因为不管今天约会品质如何、周又铃表现如何,他都是要跟她说拜拜的,至于她接不接受…他哪管她!

 敢勇于追求,就要有承受失败的勇气。

 当他们终于结完帐,走出餐厅大门时,两人同时在大门外的骑楼下止步。

 江明绍笑了笑,转头对她道:

 “我想你应该没有安排接下来的节目了吧?我有点累了。”

 “我怎么可能约你出来就为了吃一顿饭呢?当然有安排其它的行程,不过我想你大概不是那么感兴趣了吧?”周又铃半转个身,站定在他面前,抬头微笑地看他。

 “确实。”他点点头。“你喜欢的都是我以前没经历过的,偶尔跟你一起出来玩,开个眼界也不错。但那毕竟不是我的生活,也并不令我向往。”

 “明绍,你是我第一个主动追求的男人。”

 “我的荣幸。”他很绅士地朝她躬了躬身。

 “是吗?我看不出来,说真的。”周又铃摇头。

 江明绍扬了扬眉。“我已经尽力真诚了。太多女孩对我说过这样的话了,你期望我还能有多大的感动?”这女孩真不识趣。

 “我真的是喜欢你的。”

 “谢谢。”

 “我的喜欢只值得你施舍似的一声谢谢?”她冷笑。

 “难道你宁愿我用口虚假的甜言语来应付你?”

 “我想我还没有那个…荣幸吧。”她撇嘴。这江大少甜言语骗死人的话可没有少说过,只是还没用在她身上而已——她还不是他认定的女朋友。

 “好了,就别这样讲话了,费心神。”江明绍额头,然后正地看她道:“又铃,我们说开了吧。以后你也别再打电话——”被消音!

 以

 江大少一点也不喜欢被强吻!虽然在他二十年的人生中,被亲吻的经验多到可以出书。当他长到足够大、能清晰做口语表达后,他的亲人师长们,也就极少不经他同意亲吻他了!

 而来自于女**慕的吻,有时他处于被动,但也算是默许的情况下,才会接受。像周又铃这样,把他当个猎物,凶狠地扑杀过来,是他最最厌恶的了!

 江明绍在下一秒就伸手推她,然而因为怕力道太大伤到她,所以还算斯文。但没想到周又铃发现了他的抗拒之后,下一步就是双手勾环住他脖子,硬是吻了他五秒才放手!

 “周又铃!你——”江明绍退了两步,几乎要抓狂到忘了维持住斌公子的仪态。一手指着她,白皙的俊脸青红错。

 不过如此!周又铃勾起一抹不驯的笑,以手背擦过嘴

 “这是我的初吻。”

 “你不会期待我也是吧?”江明绍没好气地问。

 “当然不敢期待,不过你真该多练练了,你吻起来跟我没差多少。”周又铃挑衅道。

 “老实说,你怎么评价这个…”指了指自己的。“我并不是很在意。”

 “你当然要在意,我们还会继续吻!”

 “你——”

 周又铃一点也不给他完整说完话的机会,趁他没有防备,又扯下他衣领,在他上啵了下,轻佻道:“有空多练练,我下次来验收,拜拜——”说完,转身要溜,然后,愣住!

 像被按下了静止键,再也动弹不得。她定在那儿,忘了身在何处,眼只有那个男人,仿佛那个男人就是整个世界!

 “周又铃,你这个女人——”江明绍真的动怒了,觉得这个家伙不可理喻,正想抓她回来骂两句,却因为看到了不知何时站在他们前方的人,而为之愣住,连要说的话都忘光了。

 他直接忘了烦人的周又铃,忘了刚才被吻还被看到,直直瞪着眼前的人,不由自主想着:我今天的打扮,还算帅气吧?发型没吧?衣服没皱吧?

 章令从来没有想过会在这个情况下见到他们两人——江明绍与周又铃。

 这两个在上辈子毫无集的人,竟然真的走在一起,而且,就在她面前、在大庭广众之下火辣辣地热吻着!

 说真的,她的心情很复杂。

 上次在F大,章令并没有见到江明绍,虽然知道又铃在追求他,但他可没有那么好追,礼堂挤了想一睹校草扮演王子的丰采,周又铃连大门都挤不进去。后来听其他同学说,周又铃跑到戏剧社去找人,远远的就被隔在人之外,连江明绍的衣角也看不到。他的粉丝太多了,多到爆,像个电视明星似的,走到哪儿都有一堆人围着,连道可钻的都没找着。

 因此,章令知道周又铃在追江明绍,但她从来没有想过会有亲眼见到他们两人站在一起的一天。

 现在,见到了,而且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不知道谁会比较尴尬?

 “嘿,你!章雅的妹妹,对吧?我记得你!”江明绍眼中只有章令,下意识地整了整衣领后,朝她走来,很风度翩翩地对着章令放电。

 “令,这位是?”周又铃很快跟上来,几乎没将江明绍给撞到一边去。她眼中只看到那个站在章令身边的男子,再也没法挪开眼,觉得自己心脏狂跳,甚至无法呼吸,胃袋甚至有着空虚的感觉,全身上下充渴望的情绪,希望可以被凝视,要她做什么都可以…

 章令客气地对江明绍点了下头。“你好。”然后有些艰难地看向正以火热目光噬着林森的周又铃。

 她见过这样的表情,在上辈子。同一个人,一模一样的表情,一双野的美眸燃烧着某种疯狂的占有,势在必得得教人心惊…

 上辈子,周又铃说那是一见钟情,最惨烈的那种,让她无力抗拒,一生只能沦陷,再没第二条路走。就是死亡,也消弭不了她对他的疯抂执念,她要得到他,她要跟他过一生一世,不!要跟他过永生永世!

 那时,多么地信誓旦旦。

 她信了周又铃的誓言,甚至全世界都信了。

 那狂热得比夏目更灼人的情意,曾经多么痛的敲碎了她的心,压制了她那?*⒒姑幻骼实那槊纭V苡至宓挠赂易钒魅分雷约阂裁吹哪Q钏钌畹赝巳矗坏憧释膊桓倚似穑醯媚鞘遣蛔粤苛Α⒕醯米约壕退愣粤稚心敲吹阊瞿剑脖炔簧嫌至宓陌俜种弧?br />


 当然,后来,周又铃得到了,在三十岁那年。然后,还没到达死亡,她就甩了他,连一生一世都做不到,遑论永生永世!不过是吹牛的虚言,上辈子,她居然信了…

 当章令四十八岁,走到生命尽头时,同样四十八岁的周又铃还活得健康恣意,身边总有各男子相伴,生活仍然采风光。

 而,那个被周又铃狂了十二年,得到了,又轻易抛弃掉的男子,再也不知所踪…至少,他没有再回到台湾。她不知道他在哪里,也不敢打听。

 周又铃是个很有毅力又很有能力的人,但她不长情,不懂珍惜。

 所以,当现在,周又铃又对林森出无比感兴趣的神情时,章令没有上辈子那样,就算心中发苦发酸,也大方地将林森介绍出去,并以“我学长”三个字来表示两人间的清白,将自己定位在“小学妹”位置上,以至于在后来,只能成为周又铃的情书信差,成为周又铃指定的眼线与爱情顾问,而失去了竞争者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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