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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周又铃原本是想尽快回到大礼堂的,但向来跳又好奇心重的她,总是习惯将自己上一刻做出的决定轻易推翻,为着眼下也许会有更好玩的事。

 她发现了一个帅哥。

 那帅哥很俊美,衣着休闲而考究,浑身系贵公子的味道,虽然显得过于雕细琢,但又不至于太精致到娘娘腔的地步,只觉得此人闪亮到让人难以视,电视上的青春偶像明星也不过如此了!

 当然,他绝对不是一个高中生,他身上没有高中生的青涩,高中生也通常没他这样善于打扮,这样勇于展示自己外表上的所有优点。

 他应该是个大学生,周又铃在心底对自己的判断很肯定地点点头。而且家世应该很优,才会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高高在上的傲气。当然,这并不是说他以鼻孔朝天的模样示人——这么难看的姿态,想来这位帅哥是不可能摆出来的,太破坏美感了。

 他看起来还有礼貌的,至少他下车之后,第一个动作是走到副驾驶座那边,打开车门,彬彬有礼地扶着他的女伴下来,看起来超有绅士风度的。只是他那双眼,实在目下无尘了点,眼光扫过的地方,没半事物入得了他的眼。

 自然,这就起了周又铃的好奇心与好胜心,她可不是那种能够被当成等闲,进而葱略掉的路人甲啊。

 她承认好友章令是个气质脱俗的美人儿,但自认自己长得也不差。若章令是朵空谷幽兰,那么她就是态意绽放的火红野玫瑰,谁也掠不着谁的美丽,各有自己的擅场。

 她一点也不屑于什么校花不校花的名头,但很介意别人葱略掉她独特而张扬的美丽——尤其那人正好吸引她的注意力时。

 于是,她走过去,对着手挽着美人的帅哥直接自我介绍:

 “你好,来到崇理高中,我叫周又铃。请问你是来我们学校观赏民歌比赛的吗?那么,我可以帮你们带路。”

 江明绍微挑着眉,望着眼前这位不请自来的小美女,一个应该青涩的高中小女生,却因为有着一双大胆野的眼睛,整个人便生动起来。

 “我猜,比赛会场客了吧?”这是他半小时前接到电话得知的消息,而在接到电话的那时,他才刚结束午睡。虽然是迟到了,但他可没答应要准时来,总得让他睡个好觉不是?至于已经客无法进场这样的事,就没办法了。

 “如果你想看比赛的话,我就能帮你挪来两个好位置。”

 “不了,也不是非进去不可,不好意思太过麻烦你。”谁会真的对高中生的歌唱比赛感兴趣啊?江明绍暗自撇了撇嘴,转头四下打量了这间北部知名的私立贵族高中。教学楼盖得像欧式城堡,每个空地都以树木或植物花草做造景,绿化得很彻底,视觉上更是赏心悦目。难怪就算学费高昂到吓人,每年仍有无数家长想将孩子给送进来。

 “怎么会麻烦?等你自我介绍完,我们就是朋友了,帮朋友一点小忙,又算得了什么呢?对吧?”周又铃见他无意自我介绍的样子,可不打算放过他:“我有没有这个荣幸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江明绍。”很有点施舍的意味。

 “哪所大学的?”周又铃战斗意志九壬型呙涨。

 “F大。”

 “哦,也是北部的大学。”而且是私立的…周又铃一点也不意外这个帅哥学业成绩普通的事实。

 长得好看的男人,通常没有太高的智商,就算少数高智商的,也很难把心思放在知识的追求上。他们长得太好、外务太多,太被追捧,轻易的不劳而获,于是就不喜欢吃苦了。至少,周又铃从来没见过长得好又学业顶尖、性格独特的男孩在这世上出现过。

 所以,眼前这样的男人,已经算是她见过男人中的极品了,才会这么吸引她的注意力,一点也不想放过他,不想眼他仅止于一面之缘。跟他个朋友是一定的,至于会不会有更进一步的往来,就看他吸引她到什么地步。

 “你在笑什么?”由于她的笑容有点贼,所以江明绍走近她,居高临下地看她,问道。

 “没,我只是在想,留在北部上大学也不错。F大也是个好的去处。”而且不难考,她不必在未来一年多的时间里,对学业废寝忘食,消耗美好青春。

 就在周又铃着江明绍这个帅哥东扯西聊时,她并不知道,在礼堂里,出现了一个能够让她用十二年最美好的青春岁月去疯狂追逐的男子。

 连惊鸿一瞥的机会也没有,于是十七岁的她,仍然不会知道,世上有一位男子,能令她甫见面就被爱神一箭穿心,沉沦不复,终生不悔,也,痛彻心肺。

 因为她不知道,所以还能以这样轻狂带着好玩的心态着帅哥,好整以暇地思索着要不要钓他一钓,把这个男人从别的女人手中钓过来变成自己的?

 她还太年轻,不知道真心付是什么滋味,但可以肯定的是,每一个有资格被她当成恋爱对象的男人,一定得是帅哥。而眼下这个男人是她见过最帅的了,自然就该列为考虑对象,不是吗?

 礼堂里,张三的歌正要唱到尾声。

 这位演唱者是个长得相当讨喜的男孩,端正的面孔、带笑的眉眼、和善的气质,让人第一印象就很容易给予好感,于是消磨掉些许对于他是J中那所顶级高中男校出身,而产生的距离感。

 这男孩也自带了一位吉他手伴奏,两人并没有穿着招摇的J高制服,而是非常简单的白衬衫、黑长这样平凡无奇的搭配。然而,仅仅是这样,竟就穿出气质脱俗的感觉,打一出场,就将所有人都给比了下去。

 演唱者很给人好感,但众人视觉的焦点,却总会忍不住飘向那名静静坐在旁边给他伴奏的配角——一个长相白皙清俊的男孩身上。

 虽然吉他手打一上台就尽量让自己隐形,静默得像个布景,一直低着头调整着手中的吉他,对台下爆的观众,与灼热投向他的目光,始终不曾投过去好奇的一瞥。

 他只看着吉他,以及演唱者,为了伴奏做准备。

 而当吉他的声音从他修长的手指里传出来时,浑厚里带点沙哑的歌声在礼堂里响超,两人搭配得非常完美。这个J中男生选唱的歌曲虽然没有太多可以展示花腔功力的地方,但就胜在词意人、歌声悠扬,听起来非常舒眼…

 但,大多数人还是会忍不住将歌声给葱略掉,就只为了单独攫取吉他的乐声,想着,为什么理应旷放的吉他乐声,听起来竟能带着点小提琴的清冷味道?

 章令定定望着台上弹吉他的男子。那是林森。

 在前世,她只听过他在大学的音乐教室弹钢琴,却不知道他会双簧管,也会吉他,也许,还会更多更多的…想来啊,她只是,对他的知道太少太少了而已。

 “章令,那男生真有味道。”一名女同学忍不住想找人分享心情,也是望着林森,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

 是的,林森长得相当好,然而却不是时下那种所谓的五官立体、偏向西方人的审美观。他更偏向中国式的俊美,只能用世说新语?容止篇里那些对美男子所使用的天花坠词语来加诸在他身上——

 美姿仪、面皎然、双眸闪闪若岩下电、卓卓如野鹤之在群、朗朗如月之入怀。处众人中,似珠王在瓦石间…

 如珠如玉,清雅淡然,不是厚重的西方油彩,而是写意的中国淡墨。

 这个时代其实中国式美男子并不吃香,在世界逐渐大同的审美观里,大家一向以欧美的眼光当成世界唯一的标准。于是但凡没长成西方那样浓眉大眼高鼻薄的话,一律被打进扁平无奇的评价里。

 林森一点也不西方,但谁也无法否认他长得很出色、很雅致,而且非常有距离,周身的气场清冷,让人不敢轻易上前,怕冒犯亵渎。

 “你觉得他像不像民国初年的那种书生形象?比如胡适、丰子皑那样?”

 “气质不像。”外表是相当的书生样没错,但因为那双眼…太不温和了,所以无法套用,章令难得地加入这样的闲谈中。

 “对,差别在那双眼。很冷淡,也很藏锋,就把那种属于中国书生的温文儒雅给冷没有了,但还是超有味道的!可惜又铃不在这里,如果她看到了一定会很感兴趣,说不定就马上去追求他了。”女同学抬头找了下,还是没看到周又铃回来,只好遗憾地耸耸肩。

 章令微微惊讶地看着女同学,怎么从来没发现她的高中同学里,有这种未卜先知的人才?瞄了下她制服上的名牌:唐存秀。有点印象的名字,但记得不深。上辈子能让她记住的名字不多,高中同学里,也就只记得一个对她断的周又铃。因为认定她是最特别的一个,显然,是她活得太狭隘了。

 “干嘛这样看我?”唐存秀同学对章令眨了眨眼,笑问。

 “啊,觉得你相当的先知灼见。”章令淡淡地道。

 “哎啊,能被你夸奖,我真是太受宠若惊了!”

 章令只是笑笑,很有默契地,两人又将目光放到台上那个清冷的人身上。

 “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能多看一眼是一眼吧,后怕是没机会啦!”唐存秀像在喃喃自语,也像在说给章令听。

 章令微勾起角,虽然没有回应,但真是觉得这位同学的观察力好到后若是从事算命或心理医生这两种工作,必会名利双收、财源广进。

 这个林森,确实从来是不容易接近的。

 就算站得离他再近,也没有任何一条路可以通达到他面前。

 随着对他的记忆.一想起,心口一直是堵堵的,带着一种不敢深思的怅然若失,虽然每次见面都不由自主被吸引,但总还是期望…下次,不要再见了。

 秋天的夕阳,将人的影子拉得老长老长。

 章令低着头,双手背在身后,抓握着书包的提把,走在学校围墙边的人行道上。没有与任何人一道,就自己一个人在放学的人群里静静走着。

 由于没赶上校车发车时间,又不想等半小时之后的班次。于是就随着整个大路队,出了校门往西走,大约再走五百公尺,就是个小市集,那边有各种小吃店,还有公车站牌。

 也不是故意要踩着前头的影子走路,只是,当她发现走在她前头一二公尺处的人里,有一个林森之后,便控制不住自己的脚去从贴在地上那些幢幢黑影里,找出属于他的那一个。

 他的影子,有时与别人重叠,有时独立孑然,理应不该有什么不同,但章令就是能很快找到他的影子,当他独影一个时,她就悄悄地踩上去,一步一步,不为人所知,自己却心虚得要命,双手的手心正在沁汗,心跳怦怦如擂鼓,低下的面孔,是不想让旁人发现她的睑蛋红得不正常…

 这种行为,太幼稚了…

 她知道。

 但这是她上辈子就想做的事,但从来没敢做的。

 她一直是个循规蹈矩的乖小孩,一辈子为别人着想,总想着别人需要她怎样的援手,却从来没有好好想过自己心中有怎样的渴望。

 她以为自己是没有渴望的,现在想想,错了。她有的。只是从来不肯纵容自己深想,觉得那些都太过幼稚,没必要去做,没有意义。

 其实,怎么会没有意义呢?至少,她觉得快乐啊,还有,很能挑战心跳的极限呢!

 像现在这样,她安全地隐没在人里,每走几步就能踩着他的影子。可是全世界都不会知道她正在做这样幼稚的事,谁也没办法揭发她,而她却感到非常愉快。有种得逞的畅快

 当终于走到公车站牌那边时,人,有的向左走,有的向右走,有的排在站牌边,等着公车到来。仍然站在路口的她,身影一下清晰独立起来,脚下再也没有影子可以踩了。

 她定了定几秒,终于抬起头,下意识就要搜寻那抹被她踩了一路影子的本尊。然后,一眼便找到了右边路旁,十公尺处,正打开一扇车门准备上车的人。

 不期然地四目相对,她心一惊,很快别开,当做只是陌生人之间不经意的对上。

 “碰!”这是车门关上的声音,接着车子绝尘而去。

 虽然在十天之内,已经见过三次,不过,章令想,他是不会记得她的吧!

 只是有过三面之缘的陌生人。

 “林森,你在看什么?”刘吉跟司机说了林森家的地址之后,回头才发现好友的目光定在车子的照后镜上。于是好奇地问。

 林森这才收回目光,淡淡道:“没什么。”

 “不像没什么的样子。”刘吉摇头不信。

 林森只是淡笑不语,曲起一肘搁在车窗边上,左手掌撑着面颊,以很是悠闲的姿态欣赏着窗外的景

 “话说,我还真没想到那个白梅可竟然不讲理到这个地步,居然拉着你不放,把她比赛失利的事,怪到你不肯帮她伴奏上。你们没有那么吧?”

 “只见过一次面。还是你堂哥拜托你,然后你找到我,所以我上星期才跟她见过一次,你没忘吧?”

 “没忘,只是她那态度,会让我误会在那之后,你们的情火速进展到生死之的地步,就差没当男女朋友了。”

 林森连个自眼也没给他。

 刘吉叹气。“这年头的女人,全都不是好惹的…不对,就算我们不去招惹,也躲不过她们的荼毒。再这样下去,我可不敢女朋友了,这样如狼似虎的,谁敢恋爱啊。”

 刘吉已经很习惯林森这个安静到常常没有回应的听众,反正他在好友面前很能说,总能说到林森愿意回应的时候。于是又道:

 “这崇理高中的设备还真的不错的。当初如果我没有考上J中的话,第二志愿就是这里了。虽然有不少花钱进来混日子的人,但他们的升学精英班很强,每年考上一的国立大学的人也不少。还有啊,这个学校的美女很多,出身也大多不错。”

 林森只是听着。

 “对了,一个小时前我好像有看到江明绍,本来想过去打个招呼的,不过看他被几个美女围着,也就不过去了,省得又一大堆介绍来介绍去的。到时你一定不耐烦。”

 “谢谢你的体谅。”林森漫应。

 “谁教咱是哥儿们,不体谅你,体谅谁?”

 没有期望会有回应,刘古迳自又道:

 “对了,虽然你没有像江明绍那样被女人包围,不过我看得出来今天也有好多女孩子偷偷跟在你身边,一副很想认识你,又不敢冒犯的样子。如果你有看上眼的,可要主动一点,不然我猜没半个女人敢来冒犯你的。”

 林森这回倒是转头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但眼中有某种情绪滑过。

 刘吉一怔,眨了眨眼,正待要好好看个清楚时,林森却已经又转头看着窗外了。

 “我说,林森,你是不是看上了谁啦…”

 他以为这个问题不会得到应答。

 “…不知道。”林森应了,但不算答。

 于是刘吉有了新的好奇与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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