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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2)
 九点O一分,她踏入公司。

 好友的妹妹同时也是她上司的苏绮思已经坐在办公桌前,这令孙曼凌十分惭愧。

 “总编,抱歉,我迟到了。”虽然什么都是普普通通,但她要求自己最基本的事一定要做好,如果连遵守上班时间也做不到,那就太糟糕了。

 苏绮思放下咖啡杯,浅笑的望着她。“放心,才九点而已,不要紧,这里是采美式管理,是责任制,只要你能完成分内工作,就算下午来上班也没人会说话!

 “不过你要注意一下,这里只有截稿期前一个礼拜才允许加班,八点过后办公室的灯、空调就会全部关闭;没办法,老板很环保,非常配合政府的政策。

 “对了,你先吃早餐,然后看一下我给你的基本工作事项,半小时后,我再带你去熟悉一下工作环境。”苏绮思不知道孙曼凌的心事,既然她是姊姊高中时的好友,那她能帮多少就算多少。

 至于孙曼凌的私事就不在她的管辖范围,在商场上打滚多年,她早已学会自扫门前雪──毕竟她又不是菩萨,无法普渡众生。

 孙曼凌这才松了一口气,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慢慢啃食早餐,顺便仔细阅读苏绮思给她的文件。

 她的上司十分细心,除了有工作事项说明外,还有各方面应该注意及应对进退的重点提示,让她一目了然。

 前一任助理走得仓促,苏绮思虽对助理的要求不算严格,却是非常重视“磁场”这个条件,即使有非常适合的人来应征,若是磁场不合也只能无奈拒绝。

 记得那时苏绮思就曾说过自己和她的磁场非常合,希望她能来担任助理,既然是好友的妹妹,加上她又急需一份工作,两人便一拍即合。

 她的人生一直都是平平顺顺的,没有太大的起伏──好不到哪里去,坏也坏不到哪里,总之就是非常的平淡。

 或许有些人会认为这样的日子太过枯燥乏味,但她却十分喜欢,因为她有自知之明,她绝对不是那种领导阶级的人物,所以心甘情愿当个追随者。

 如今她就要追随苏绮思的脚步,安稳度过五年后再打包回家。

 utterfly就坐落在东区,原是一家广告公司,后来以公司为名,创立了近几年非常流行的女杂志“Butterfly”;后来出版男杂志,成绩也同样亮眼。

 由于“Butterfly”的内容多元而辟,又有各类专栏作家的评论,因此成为一种流行,引领想走在时尚尖端的男、女信徒争相阅读。

 “Butterfly”的成功,让许多出版社也相继模仿出版这样的杂志,不过内容都不及“Butterfly”的丰富多变,往往没出版几期便黯然消失。

 苏绮思是“Butterfly”的总编,她的一句话便能左右下一期杂志的风格;因为她是老板的爱将,当然会有诸多的敌人,也因此才会特别要求助理一定要跟她的磁场相合,这样她才不会被背叛。

 孙曼凌不太懂出版业界的斗争,只想准时上班、准时下班,至于工作以外的事,她完全不感兴趣。

 一个早上,上司带着她熟悉了整个办公室,她一直面带微笑的点头,到最后脸部表情都变得有点僵硬了;至于办公室里的人名,她没记住几个,只觉得脑中堆了陌生脸孔!

 “慢慢你就会记得了,倒是不必在一开始就全部都记住;男杂志的总编和创意总监出差,明天我再带你去认识他们。

 “麻烦你先帮我整理这些数据,然后从计算机里找出前十期的内容,打印两份给我;下午开会时你也要参加,如果有什么问题,我不在的话,就去问小柔;还有,身为我的助理,不必连我的私事都一并包办,只要将我吩咐的事做到就好。”迅速说完,苏绮思甜甜一笑,随即转身去忙碌了。

 孙曼凌望着上司窈窕又利落的背影,不感叹起来──好友的妹妹是真的长大了,不再是以前她所知道的那个小妹妹,如今的她依旧美丽,工作也做得有声有,无论走到哪里都是引人注目的焦点;反观自己…从头到脚一无是处,连她最后的长处也灰飞湮灭了,唉…

 罢了、罢了,想再多也改变不了现况,她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做不了什么伟大的事业,至少可以当个称职的助理。

 中午,苏绮思和朋友有约,孙曼凌本要在便利商店买两个面包随便吃吃就好,小柔却兴致的拉她一起出去吃饭。

 小柔很爱品尝美食,为了足口腹之,千里迢迢也会专程前往,只要能吃到好吃的美食,最遥远的绝对不是距离;小柔偷偷告诉她,杂志里有个美食专栏就是由她负责的,她是因为爱吃而被上司提拔,负责起这个专栏,而为了多赚一笔薪水,所以不能说出去。

 她问小柔为什么她俩才第一天认识,就对她全盘托出?小柔只是歪着头笑笑的说相信她。

 呃…连她这个外地人都知道台北人有多“巧”虽然好人也很多,但还是要懂得自保才对,因此小柔的热情是真的令她有几分受宠若惊的感觉。

 “如果你喜欢吃面,这间‘王老五面摊’就不能错过,这里的汤头鲜美、料多实在,就连小菜也是上上之选,不吃遗憾;如果你喜欢吃饭,就要选108巷里的‘老饕饭馆’,那间店很小,座位不过十个,却总是爆,从早上九点就开始接订单,每天限量五百个便当,一个一百三十元,虽然有点贵,却是非常的物超所值,我一个月会吃一次来犒赏自己。

 “如果你喜欢欧式餐厅,那就得走远一点到下一个路口,那里有间便利商店,旁边的巷子里有间‘尝鲜’意大利面店,里头的厨师是货真价实从意大利搭机来的,人长得很帅,当然料理也是一级,走的是平价美食路线,天天吃也不伤荷包…”小柔如数家珍的介绍完毕。

 已经过了十分钟,她一脸期待,就等着孙曼凌做出选择──附近的美食她都尝遍了,常常会不知如何抉择,此时新同事就是做决定的好帮手。

 “那就对面的…便利商店。”最近又最便宜。

 小柔一听,心当场碎了一地!

 “Butterfly”是每个月一号出刊,所以只有一个礼拜可以决定主要风格;不过今天显然大家的脑袋都有点迟钝,一直撞不出什么好创意,在莫可奈何之下,苏绮思宣布提早结束会议,明下午同样时间再开一次会。

 一般这种会议只会开三次,剩下的就是从其中的创意再各自去延伸,除非是遇上特殊情况,若有更好的提案就可进行新会议,然后推翻先前的定案。

 苏绮思很鼓励同事间的良竞争,好提议一旦获得采用,提案员工就能加分,在年度考核时有机会升职。

 “升职?”

 小柔一边吃着下午茶的泡芙点心,一边笑咪咪的说:“是啊!所以只要你努力,就有机会出头天,尤其绮思又是个很好的上司,只要认定你值得栽培,她绝不藏私!

 “我跟着她才半年就已学了不少,说不定今年年底就会轮到我升职了,嘿嘿。”香草泡芙好好吃,忍痛割爱一个给看起来很好相处的新同事──中午只有吃便利商店的寿司,她一点都不足,只好靠下午茶来弥补。

 “我没想过升职,只想安稳做好助理的工作。”她是真的没什么企图心,觉得平淡也是一种幸福。“倒是你,你那么求上进,相信年底一定会成功的!”

 苏绮思所说的磁场,她也在小柔身上应证了──两人才第一天认识,她就已经喜欢上这个看起来很乖、很单纯的小妹妹了。

 “我也不敢想太多,尽力就好,我才刚大学毕业,还有很多时间可以磨练,不急于一时。我是把这里当成跳板,说不定有一天我也能独撑大局,然后创办一本美食杂志!

 “而在我进行采访时,绝不会让店家先知道;我要偷偷摸摸来,这样的推荐才会更真实,不然每次看美食杂志上推荐的美食,十间中至少有两间是食之无味的,唉!”小柔哀叹的不是杂志的不诚实,而是肚子的委屈。

 孙曼凌望着小柔吃完泡芙后心满意足的表情,不笑了──这个大学刚毕业的小妹妹早已立定志向,一步步朝着目标前进;再看看自己…除了体育也不知能做什么好,似乎太糟糕了。

 是不是她也该好好思考一下未来呢?毕竟她还有很长的人生要走,不可能真的一辈子都过得浑浑噩噩,没有方向吧!

 孙曼凌的思绪突然一顿…没想到家人每天在她耳边唠叨却不如这个小妹妹带给她的冲击大!

 或许她真的该多花点时间来思考属于她的未来…

 “曼凌,那个…”小柔眼巴巴的望着她。

 “什么?”

 “如果你不吃泡芙,能不能…给我吃?”不好意思,泡芙实在是太好吃了,害她的口水直

 早上花四十分钟上班,晚上则差不多需要用一个小时的时间──孙曼凌回到家时,已经是晚上八点了。

 七点下班,八点到家,如果想再煮点东西吃,不仅会太累,还很麻烦,于是她到住家附近的面店吃了一碗面──相较于小柔的热爱美食,她对吃向来不挑,只要能填肚子又不难吃就好。

 她现在的住处是父亲帮她安排的,小小的套房一应俱全,厨房小巧雅致,可惜她没什么时间窝在厨房;她对阳台上的花花草草比较感兴趣,那里种着一堆她从花莲带来的香草植物。

 这些盆栽不仅是植物而已,更是陪伴她长大的朋友,是除了体育之外她的第二个兴趣。

 没事她就会对这些花草讲话,讲久了自然讲出感情来,这一趟北上要待五年,她当然少不了它们的陪伴。

 人会说谎、会有七情六;但植物不会,它永远安安静静的守在最初的地方,不吵不闹,即使它的性命完全掌控在别人手中,它依然安静的不反抗!

 没错,植物就是最安分守己的代表,所以她喜欢植物,她平常最爱做的事就是一面浇水,一面观察植物。

 养宠物会逗以增进关系,同样道理,她养植物也会不时逗──摸摸它的叶片、拨拨它的茎,偶尔也会加点肥料,好让它们长得既漂亮、又健康。

 咦…等等,既然她这么喜欢植物,何不开一间花店?这个念头突然飞窜过脑海,让她不亮了双眼。

 而开花店虽然很好,可她只喜欢偏绿色或是另有用途的植物,对于纯粹观赏用的植物就没太大的兴趣,这样的话,开花店应该就不适合她了。

 那还有什么和这些植物有关联呢?孙曼凌窝在阳台上,眺望夜空思索起来,过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想到答案,反而是门铃声打断了她的思绪。

 算算时间应该是楼下的许妈妈来串门子──许妈妈的厨艺好,又受到母亲的托付,有空就来关照她一下,免得她饿死也没人知道。

 “许…”她拉开门,笑容面的正要喊出的声,却立刻停住!

 因为门外的人并不是许妈妈,而是另一个她根本没想过会再见到面的人!

 她僵直着身 体,呆着一张脸望着门口的男人──莫柏森。

 “好久不见。”

 他的声音一如往昔般的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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