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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 驼队
 这队人马渐渐的走近,泪红雨看到,他们有的骑马,有的骑着骆驼,队伍的后面,跟着几十匹骆驼,骆驼上面,负着无数的麻袋,看来,这群人是商队,行走于大齐与外,将大齐的瓷器等运到外,而换来外的皮与珠玉,迦逻国,可是珠玉宝石的产地,那个国家,有一个极大的玉石矿,所产的玉石玛瑙,每年通过这些行脚商源源不断的送往大齐,因为路途遥远,迦逻帝国的玉石到了大齐,其价值可就翻了十倍不止。

 泪红雨在得知迦逻国与宫熹有关系之后,花了很多时间来打听迦逻的状况,这个遥远的帝国,给她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无数的玉石矿产,这也是迦逻最著名的东西之一。

 不可否认的,她是个女人,女人都这些亮晶晶的东西天生有一种狂热的。

 看来,这一队商队是朝外走去的,带的,肯定是从大齐换得的商品,而身边的白衣人,眼中也有一种狂热,她甚至看到,这白衣人用嘴嘴角,她可以肯定,他嘴角的时候,想起的,是那心脏的味道,可是,她还是忍不住想,如果他不是一个杀人狂魔,倒是一个极俊美的男子…就连嘴角的时候,都那么的美。

 班布率领商队行走于大漠草原之间,已然有十多年了,他从一名眼睛明亮身体健壮的小伙子成为一名脸风霜地中年人。十多年来,他这只骆驼商队由十几人的小商队,变成上千人的大商队,来往于大齐与迦逻之间,聚积了不少的财富与珠玉,但是。最近几年,他却感觉自己越来越老,而行事也越来越谨慎了,他甚至决定,运完这一趟之后。他就退休,让他的儿子查卡接手商队,自己在迦逻城买一处园地,养老善终。

 虽然,他只不过五十岁,但是。大漠的风沙催老,他地身体已经不能再支持这样的长途跋涉了。

 当那一白一灰两人走过来的时候,班布正骑在马上,想着自己坐在摇椅中享受着葡萄美酒,佳人在一旁服侍的情景,他看到了从骆队前走过来的两人,不由得直起了身子。

 他决想不到,这大漠之中。还有不靠马匹骆驼就能走出这么远地人?而身边,他的儿子查卡却发出一声惊喜的叫声。他用冷冷的目光望了一眼查卡,他知道,他这位儿子,一切都好,但唯有一样。他的好

 而对面走过来的那两人中间。很明显地,有一名女子。走了这么长的路,她的眼睛依然明亮,脸上纤尘未染,她行走在草原之上,仿佛一个草原上的精灵。

 而另外一人,则是一名脸色略微有些苍白的男子,班布看到这名男子,却不由自主的寒意直透心底,他那双眼睛,盯着人的时候,让自己感觉,仿佛自己是他的猎物…

 特别是,这班布人虽老,但视力极好,他居然看见,那白衣人用舌头了一下角…就仿佛自己小时候看见一大盘美味就在眼前,想吃又暂时吃不到地时候。

 泪红雨担心的看着这些商队,她不知道怎么样才能让商队地人免受挖心之祸。

 她小心的建议:“这人心又什么好吃的,还不如吃牛心猪

 白衣人很认真的告诉她:“不行,我不吃人心,就到不了迦逻…”

 一路上,泪红雨与白衣人几经舌剑,才明白,这白衣人要吃人心,才能保持功力,其它的,全无用处。

 于是,在泪红雨地眼里,眼前地商队,变成了白衣人的大餐。

 而班布地大儿子查卡,却被眼前出现的美女拨得心难熬,更何况,对方只有两人,在草原上,刀就是王道,有的时候,抢个把人,对他们来说,算不上什么。

 他却不知道,自己成了鱼

 而且,那个想把自己变成鱼的人还颇为挑食,只吃心脏中的那一块。

 泪红雨还未担心够,那位查卡就拍马了上来,用灼灼的眼光望着泪红雨,把身边的白衣人当成无物:“尊贵的客人,不知你们从何而来,大漠荒凉,盗匪众多,不如与我们一同行走,也好有个照应!”

 泪红雨勉强笑道:“不必了,我们还有要事未办呢!”开玩笑,与你们一同行走,难道你们不要命了,我这可是为了你们的小命着想。

 可惜,查卡的心愿未了,又怎能放弃,他暗自向后打了个手势,准备这两人如果不识相,干脆直接上前抢人。

 做为一个横跨草原的大商团,一年到头,哪有不抢个把人的,有的时候,他还专门带人去草原深处的部落抢劫奴隶卖给大齐的某些贵族呢!

 泪红雨原先还担心这家伙会无缘无故少了一颗心,可是,看了他那的样子,气不打一处来,恶狠狠的想,何该被人挖

 白衣人道:“好,我们就跟他们一同走吧!”

 泪红雨感觉奇怪,他不是现在马上动手?

 见了自己的目光,这白衣人老老实实的道:“晚上动手比较好!”泪红雨心想,原来,他吃东西还要挑时间的,黑夜才下手,与血恶鬼有得一比。

 查卡见两人一说就动,目光连闪,叫属下挑了两匹马给他们,而他的父亲班布,却在心底叹了口气,却没有阻止儿子的所作所为,在他的心底,这种草原上的风俗,是理所当然的。

 于是,这查卡在心中想着泪红雨的美貌,而白衣人则频频把目光投向他那宽阔的膛,很明显,这是在找地方从哪儿下手好呢!

 泪红雨一开始不愤这个草原年青汉子的目光,可一见了白衣人的目光,则在心底一笑,心想,不知道的人见了,还以为这白衣人有某些见不得人的断袖之弊,哪里会想到,他一心想的,却是那血淋淋之事?

 到了晚上,泪红雨虽不喜欢这查卡,可是让白衣人活生生的挖了人家的心脏,也有点儿不太忍心,正想劝劝他,一转头,刚刚还坐在自己身边的白衣人已不见了踪影,不由得心中苦笑。

 只好自己动身悄悄的绕过睡着的驼队,希望在白衣人大狂之前找到他。

 如作贼一般转了一圈,却未发现白衣人的踪影,正在忑忐不安,怕第二天天放晴的时候,看见一具被挖了心的尸体在烈下暴晒,却看见有一个人半夜里蹲在地上,不知在干什么,她一惊,莫非是那白衣人吃了心脏在掩盖尸体?一打量,感觉这个身形虽然熟悉,却不是那白衣狂人。仔细一看,那眉眼,可不正是夫子?

 她心中一阵狂喜,冲动不已,差点大叫:夫子,夫子,你来啦,你半夜的在这里等我?可为了不吵醒睡着的驼队,还是掩住了嘴。

 这个时候的她,看到明月当空,如水银铺地,夫子猫在地上,等着自己,颇有点西厢记里面后花园相会的情形,只不过,现在不是在后花园相会,是在骆驼股后相会,而宫熹等人的资势也不是很帅,没有站得玉树临风,而是猫得如黄鼠狼偷,但是,一样的浪漫无比…少女的情怀啊,总是诗滴。

 她心中升起柔情万丈,又想起夫子对自己的初吻,脸上自然涌上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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