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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长安少年意气投
 年皇孙说:“我从不玩必输的游戏。”

 —话自然是实话,不过,也是良好教养下所形成的自谦习惯。

 刘病已是喜欢游戏的,当然,必赢的游戏,他是最喜欢的。

 来长安前,他从没有玩过博戏,毕竟史家在鲁国,齐鲁尚文崇儒,对博戏,从来都斥为不入,更非君子所宜,可是,长安不同。

 京师之地,帝王之居,天下熙攘之所向,人人皆争功敢任,求的是马上封侯的显贵,求的是一朝闻达的传奇,争先博戏是所有人都热衷的游戏。

 那时,年幼的女孩手把手地教他博棋,一棋一筹,攻守争道,他立刻就被人吸引了。

 他喜欢那种争夺之后而来的胜利感觉!

 张贺对此十分困惑:“这可不像太子了…”

 他知道自己与那个无数人心心念念的祖父极为肖似,因此,张贺才会对他身上任何一点与那位故皇太子不同的表现而困惑。

 —他不是祖父!

 刘病已曾经执着于此。自然也曾经在所有能够让张贺困惑地事情上苦下功夫!

 直到这两年。他才不再为了抗拒某些人地想法。而刻意地去做某些事情。

 但是。争胜博戏仍是他所喜爱地。只是。他不再愿意为了显示自己地喜欢。而在游戏上花太多地时间。

 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有时候。他也会想——其实。他地祖父对争胜负地博戏不甚热衷。追究底。还是因为。他那位祖父地人生中。从没有什么是需要争夺才能得到地。

 ——不吝宠溺地君父。权倾天下地母。他地祖父想要地任何东西。只怕连开口都不需要。便会有人自动奉上。

 —他与祖父不一样啊!

 —因此,他喜欢博戏!

 —尤其是赢了之后!

 将牵狗地皮绳扔给终点旁等着的人,接过另一个人殷勤奉上的帕子,擦过汗,套上夹絮锦袍,刘病已悠哉地抬头,看向这时才跟着自己的犬奔到终点的王奉光。

 王奉光十分沮丧,正在懊恼,就听到少年脆生生的声音:“年纪不饶人啊…老人家!”他险些一口气没上来。

 “老…老人家…”王奉光被气得全身抖。

 刘病已扳着指头算:“就算明儿是小新岁,我长一岁,算我十二岁吧…听王君的朋友说,王君的长子十岁了…”他眨着眼睛看向对手,眼神纯洁无辜“比我小两岁而已…王君该算是我们父亲一辈的长了…”

 金上等人一听这话,顿时都是一脸纠结地望向王奉光——还真是…老人家了…

 王奉光气得咬牙,却没有办法否认,转身要走,金安上等人一见,猛地回过神来,一拥而上,把他围在当中,王奉光的朋友大惊,立刻就奔过来,大嚷着:“你们要干什么?”

 市井之间,博戏赌财,多有大家子弟仗着家中地权势,事后拿对手出气的。

 他们与金安上这帮人博彩争胜过多次,并没有生过那样的事,但是,之前,金安上他们也从未表明自己的身份,今,却是都说清楚了,他们自然有些紧张。

 王家算起来也是大汉的开国功臣,只不过,功勋不够彻侯之赏,只得了关内侯的爵位,长陵建邑时,他们家也奉诏徒居长陵,随后几代便都未出仕,王奉光身上虽然仍有关内侯的爵位,王家却也不过只是一般富家,他的朋友也多是这种家境,甚至有几个人因为父祖不是后子,自家的爵位本就低,轮到他们,别说五大夫以上地官爵,连公乘这样稍微像样一点的民爵都没有。而金安上这些人身上,就算没有爵位,最不济也挂着校尉的职,金家更是天子近臣,真要倚势欺人,把他们暴打一通,只要不出人命,官府根本不会追究。

 金上他们都是一脸莫名其妙,白了那些瞎嚷嚷的人一眼之后,便继续看向王奉光,直把王奉光看得心里

 “你们到底要干什么?”王奉光心虚地出声,随即又觉得自己根本没什么可心虚的啊…确认之后,他昂然抬头,盯着为的金安上“彩头不是已经给了吗?”

 他们玩博戏,争的胜负,彩头不过额外之兴,并不重,各人几十钱而已,刘病已先到终点,他的朋友就将彩头都送过去了。

 既然出来玩,便是输不起,也是输不起面子,谁会差那几个彩头?

 金上笑嘻嘻地摇头:“君说笑呢?百来钱而已,谁在乎?”

 “那你们要干什么?”王奉光见他们不似不善的样子,心中稍定,却还是保持着应有警觉。

 金上他们的确没有恶意,只是,少年人总是有些恶劣地趣味,眼见之前得意狂妄的对手如此小心警惕,金安上眼珠一转,随即出更加真诚地笑容,以无比坦率的语气解释:“我们没想干

 只是想请诸位跟我们去一个地方!”

 王奉光顿时更加警惕:“去哪儿?”

 “去了你不就知道了?”金安上身边的少年很不屑地凑了一句,显然也觉这样玩起来很有趣。

 刘病已攥紧拳头,好容易才按捺下笑意,双眼圆瞪地望着被金安上他们围着的王奉光一脸苦地被他们簇拥着离开。

 他的朋友虽然惊不定,却也显然没有弃友不顾地心思,只能亦步亦趋地跟着。看在刘病已眼中,这一幕…格外有趣!

 “曾孙!走了!”金安上回头招呼了一声一直没有跟上他们的刘病已,刘病已摆摆手,依旧没有举步,反而转过神,捂着嘴,弯下

 金上偶尔一回头,看到他如此举动,不由大惊,连忙抛下众人,奔到刘病已身边,猛地抓住他地肩膀,让他抬头随即就是一惊。

 虽然被他的举动吓了一跳,但是,刘病已脸上仍然挂着狂笑地痕迹,让金安上忍不住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走了!”

 金上自己也忍笑忍得很辛苦,哪里还好教训刘病已,只能没好气地吼了一声,拉着他赶上众人。

 虽然忍笑忍得辛苦,但是,到达目地地后,王奉光他们的神色实在让金安上他们大呼值得!

 看着原本板着脸的一众少年站横桥的桥头边笑得七歪八倒,有几个干脆一**坐下,双手连拍地面,笑得不过气来,王奉光等人哪里还不明白,自己又娱乐了一下对手!

 刘病已很有先见之明地坐在车上,一直没有下车,即使是狂笑,也没有过分失态。

 对此,王奉光他们只能狠狠地翻白眼,黑眸望着万里如洗地晴空,对所有因为笑声而看过来的路人摆出“我们与他们没关系”的姿态。

 毕竟之前就笑过了一场,刘病已比其他人更快地止住狂笑,跳下车,走到王奉光面前,长揖执礼:“金公子他们只是想与王君痛饮一场!”

 眼见王奉光等人不解,他再次抿,勉强下大笑的冲动,耸了耸肩:“也许是觉得拼酒一道上,他们才会稳赢不输!”

 匈奴毕竟在苦寒的北方,酒与水一样,是必不可少的饮品,匈奴人的酒量多是海量,汉人也喜酒,只是,毕竟不会将酒当成日常饮品…

 王奉光逮住机会,冲着仍在狂笑的金安上道:“原来还算是知,晓得这胜负不能算是自己的!”

 金安上稍稍下笑意,面上却仍是灿烂的笑容:“怎么不算?曾孙替我们赢地,自然就是我们的!”

 虽然口上仍不放松,但是,金安上仍旧摆手让同伴去酒肆占位,同时很有礼地一抬手,郑重地道:“博戏争胜,但博一笑,吾等王君已久,今一胜方敢言请,万望诸君勿拒!”

 这也是常有的事情,博争之后,彩头便用来让双方痛饮一场,后再见,争胜归争胜,却也算是朋友了。

 若不是金安上他们之前输得太惨,一群人实在没脸与对手喝酒,他们恐怕早就成了朋友。

 对方说得有礼有节,诚意也很足——都带着他们到酒肆旁边了——王奉光他们虽然仍有些恼对方拿自己取乐,不过,实际上,这种事情,他们自己也干过,再看看金安上他们都是比自己一方的人要小上一些,也没什么心思计较,一群人趾高气扬地走进酒肆,仿佛他们才是胜!

 于是,金安上等人又是一阵暴笑,路人中也有听明白的,虽未止步观望,却也是大笑而过。

 笑过之后,众人也进了酒肆,虽然今逢腊,但是,他们本是常客,酒肆主人好歹给他们腾了一块地方,抬上几壶酒与一撂漆杯便去招呼其他客人。

 一群人也不甚讲究,围着一张长案,各人捧了一只漆杯,随手给自己与旁边的人上,齐喝着连饮三杯,之后,便各人自找目标随意了。

 王奉光盯着刘病已不放,与他又干了三杯,还要再干时,金安上连忙拦了:“曾孙年纪小,不能这样猛饮!”说着便让主人端汤水过来,自己代刘病已干了酒。

 王奉光也不计较,笑呵呵地看着,待金安上饮了酒,才道:“一直听你唤他曾孙…为什么这么称呼?”

 “他就是曾孙啊!”金安上不在意地回答,随即就想转开话题,王奉光端着耳杯,似笑非笑地低语:“皇曾孙…是卫太子的遗脉?”

 金上顿时皱眉,还要再开口,却见刘病已陡然站起,直奔门口,不由大惊:“曾孙!”

 “曾孙?”

 从酒肆主人手中接过一壶酒的少年忽然转身,惊地寻找着出声的人,却见一个少年猛地扑到自己身上,紧紧抱着自己。

 “病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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